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学籍清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9 编辑:梁浩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9年上半年研究生延期毕业及学籍清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超学制且未达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最迟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培养办提交延期毕业申请,本次延期申请对象为2015、2016级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2012至2015级未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2、2019年上半年学籍清退的对象为2011级及往届的博士生和2014级及往届的硕士生(上半年已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者除外),具体拟清退名单将发送至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

3、2011级的博士生,若确已完成学位论文的大部分科研工作且仍不能于今年6月底前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者,请最迟于2019年6月20日前向培养办提交个人继续延期半年的情况说明(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位论文的初稿)。该类研究生的学籍最多保留至2019年12月底,逾期自动清退。逾期未提交“情况说明”者视同放弃。

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一位相关研究生和导师,并请于6月20日前将已签字确认的拟清退研究生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请尽早前联系培养办,电话:88780089。截止至2019年6月20日,既未交延期的情况说明又未在发送学院的学籍清退表上签字确认者,研究生院将上网公示相关研究生的名单,公示半个月无异议后视同该生的研究生学籍自动清退。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5月2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