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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研究生学籍与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2-24 编辑:梁浩 点击:

各相关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为确保本学期研究生学籍与培养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注册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每学期报到后须及时进行学期注册。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于31(1周周五)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进行学期注册(“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点击提交注册),并配合统计本单位研究生本学期报到注册情况,无故逾期未注册者,暂停发放23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二、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跟进

新学期第一周研究生课程将陆续开课,请各学院提醒任课教师准时上课并最迟于31日(第1周周五)前上传课程教学日志。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课程教学的跟进工作,确保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课程成绩登记表的交送

上学期开设并完成的课程,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请各学院提醒相关任课教师及时补录,并配合做好院管课程“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的催交工作,最迟于31日(第1周周五)前收齐交培养办。该工作上学期末已通知各学院,2019年度将继续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请予以配合。

四、课程成绩的复核

上学期开设结束的课程,成绩复核工作于3月上旬完成。请各学院通知需复核成绩的研究生尽快递交“成绩复核申请表”,学院汇总后最迟于31日(第1周周五)前交培养办,培养办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查询后将复核结果通知研究生本人。

五、课程重修、补修等手续的办理

2015-2018级需重(补)修课程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于31日(第1周周五)前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中提交申请;2014级及往届需重(补)修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按要求填写纸质的《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重修、退修、补修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审核后于34日(第2周周一)前交培养办。未事先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其重修、补修的课程及学分一律不予认可,请通知相关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六、拟毕业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结题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有创新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报批送审前必须完成项目的结题工作。请已承担创新项目,本学期拟毕业的研究生最迟在412日前将符合要求的结题材料报培养办审核(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计划项目结题要求”),以免延误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七、2019级硕士生新生的师生互选

本学期研究生复试时间预计为3月底、4月初,复试录取阶段将完成硕士生的师生互选工作。请各学院配合于315日(第3周周五)前将 “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细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主要涵盖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在研究生复试前将培养办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细则”和学院审核通过的“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范本格式详见附件2)公布在本学院网站,供参加复试的考生查阅。

八、硕士生开题和博士生综合考核等安排

2017级学制年限为3年的硕士生,若计划2020年上半年论文送审,则最迟须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工作;2018级学制年限为2年的法律硕士、教育硕士,若计划2020年上半年论文送审,则最迟须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并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2017级博士研究生学制年限为4年,若计划2021年上半年论文送审,则最迟须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并通过学科综合考核和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进度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本学期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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