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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4-26 编辑: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学校经研究决定启动2016年度研究生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开设的课程,课程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必须能够体现和代表所属学科的优势与特色,课程内容适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有一定的建设基础。

2、申报立项的课程必须在校园网“研学在线”平台(sakai.ujs.edu.cn)建立学习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建设任务并完善课程基本资源。教学内容应包括教学视频、教学资料、课堂讨论、随堂测验、作业布置等模块,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校园网“研学在线”平台的使用说明。

3、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在职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对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具有深刻的认识、独到的见解和浓厚的兴趣。鼓励长期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研究生评教好的老师积极申报。

4、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除主讲教师外,还需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和现代教育技术人员,能够在线承担课程内容的更新、在线辅导和答疑等环节。

5、教师所提供的所有课件资料,其知识产权需清晰、明确,不得具有版权争议。如违反国家相关规定,教师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政策保障

1、在线课程建设情况将与各学院年度考核挂钩。学校鼓励各学院投入资金支持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并研究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教师积极参与在线课程的培育、建设和应用。

2、为鼓励广大教师开设在线课程,本年度不作课程门数的限制。学校信息化中心将为获得项目立项的教师提供平台使用、PPT制作、在线课程制作等有关的培训和必要的技术支持。

3、经评估合格并达到要求的在线课程,首次开课的教学工作量按普通课程工作量的3倍计算;课程建设期满正常网上开课后,其教学工作量不打折,仍正常计算。

4、研究生在线进行课程学习的学分,学校予以认可并计入总学分。同时,为配合教师在线课程的设计制作以及课程上线后的教学辅导工作,在线课程学习优秀的研究生可以作为下一届研究生学习该门课程的助教。

5、获得立项的在线课程,优先申报国家或江苏省级“优秀研究生在线课程”。

三、立项管理与经费支持

凡立项课程,学校都将给予经费资助。每门立项课程的建设期为一年,建设经费共计6万元,根据课程建设进度和评估情况分阶段划拨:

1、立项获批后划拨启动建设经费5000元,任课教师需在教学平台上提供教学大纲、课程安排、教学资料等,由信息化中心考核确认后予以开课。

2、9月初,学校对在线课程建设工作进度和应用情况进行中期检查。课程建设进度必须包含教学视频、作业布置、随堂测验等模块应用。中期检查时在线课程学习的研究生人数不得少于10人,且人均在线课程学习时间达到总学时数的50%,在线辅导达到一定的量。中期检查合格的课程,拨付第二笔建设经费3万元。

3、12月底,学校对在线课程进行验收。课程建设进度除满足中期检查的要求外,还必须包含课堂讨论、聊天室、成绩考核等模块。验收时,在线课程学习的研究生人数不得少于20人,且人均在线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总学时数80%,研究生评教良好。验收通过的课程,拨付剩余建设经费2.5万元。

4、经专家认定为优秀的在线课程,可额外追加“精品在线课程”建设经费2万元/门。

5、考评办法确定后告知立项申报人员。

四、申报办法

符合立项条件的课程,主讲教师填写立项申请书(范本详见附件1),并于5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申报书、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经专家论证,确定建设课程名单予以立项。

附件1:在线课程申报项目书

附件2:研究生在线课程学院推荐汇总表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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