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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本学期2013/2014级研究生学籍及培养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02 编辑: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环节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请各学院根据研究生培养环节进程,结合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学年注册核对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要求,本学期各高校须在9月底完成2015年研究生的学年注册工作(江苏省学历学籍平台9月30日关闭系统)。

2015年研究生学年注册核对的相关信息有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中一致),修改姓名及身份证号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今年的研究生学年注册工作采用纸质核对和网上核对相结合的方式。2014年以前入学的在校研究生采用纸质核对,在《2013级及往届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核对表》(见附件1)上亲笔签字确认,信息有变动的直接在纸质表格上修改,并向学院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014级研究生采用网上核对,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个人信息-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核对,在 “个人信息-个人关键信息修改申请”提交信息修改,并向学院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因学年注册事关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信息,务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组织各级研究生逐一核对。学院审核无误后退还证明材料原件并保留证明材料复印件,因不可抗拒原因需请他人代审核的研究生必须有书面委托函。

9月23日(周三)前将本学院研究生核对签字后的纸质表格(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培养办审核汇总一并上报。

二、课程成绩管理

1、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研究生课程,请提醒任课教师及时补录,最迟9月11日(周五)前上交课程成绩登记表,同时请配合做好学院研究生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研究生课程成绩复核最迟于9月18日(周五)前完成,成绩复核申请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请各学院9月21日(周一)前将研究生个人递交的“成绩复核申请表”汇总后交培养办,培养办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查询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研究生本人。

3、通知2013/2014级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严格审查个人课程学习情况(含课程结构、学分等),课程修学不符合毕业条件者必须及时重修、补修。相关研究生需按要求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重修、退修、补修申请表》,各学院汇总审核后于9月30日(周三)前交培养办。

三、培养环节检查

1、组织2014级研究生积极开展学位论文选题动员,明确要求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必须在准确把握所在学科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细化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后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2、进一步核查2013级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外文资料翻译、专题研讨等培养环节是否已按要求完成(含完成时间、参加人员等),做好专题研讨报告、选题报告、外文资料翻译稿及外文原稿等的归档工作。

3、组织2013级研究生公开举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性汇报。科研工作表现差、学位论文阶段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由学科组织专家小组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4、11月下旬检查本学院所有201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阶段汇报完成情况,按要求填写《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检查情况汇总表》(范本见附件2)于11月27日(周五)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13级、2014级研究生学籍及培养环节相关工作。

附件1:2015年在校生学年注册信息核对表(学生信息纸质表格盖章为准)

附件2: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环节检查情况汇总表.xls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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