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4-23 编辑: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做好全省2016届高校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苏教指通[2015]12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要求

1、图像信息采集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周二)、27日(周三)两天,由省“招就中心”派专人到校拍摄,拍摄地点设在研究生院大楼107、109教室。

2、图像信息采集对象为我校2013年9月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拟于2016年毕业但仍未进行毕业生图像采集的往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14】69号文件规定,图像信息采集费用为每生12元。

4、图像信息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机读取采集,研究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学生证,身穿白色上衣(勿穿其它颜色上衣),面容洁净、发型整齐(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头发不能遮盖眉毛和耳朵)。

5、错过此次图像采集的研究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于2015年8月1日——12月20日的工作日到南京补拍,地点为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二、学院负责工作

1、各学院图像信息采集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请务必通知到每一位相关的研究生,确保其在规定时间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排队进行电子图像采集,委派专人维持现场秩序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请于2015年5月20日前收齐所有拟拍照研究生的图像采集费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并自行做好学生交费记录,同时将本学院参加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的往届研究生(即为非2013级研究生)信息汇总表(范本详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培养办邮箱yjspy@ujs.edu.cn。

3、图像信息采集的纸质照片用于学历学位证书,电子信息与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相链接,链接条件为研究生的身份证号码,至关重要。请通知在学期间变更身份证号码或姓名且未在研究生院办理相关手续的研究生,必须本人在图像采集现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户籍变更证明等相关材料)。

4、现场采集工作结束后,请通知相关研究生于2015年6月11日至6月22日访问江苏省毕业生电子图像网上校对系统(网址:http://www.91job.gov.cn/student/default.aspx),核对本人照片信息,逾期自动视作本人已校核确认。若有照片与研究生本人信息不符等情况,各学院应于2015年6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毕业研究生电子图像信息录入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采集的图像信息直接关系到研究生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准确性,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16届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

附件1:各学院图像信息采集具体时间安排

附件2:各学院参加此次图像信息采集的往届毕业研究生信息汇总表(范本)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4月23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