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及研究生: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研究生学籍年限管理,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江大校〔2017〕360号),结合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学籍清退工作,拟对13名超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做清退学籍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信息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7日,公示期满自动清退学籍。请有异议者于11月27日前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0511-88780089,yjspy@ujs.edu.cn。
附件:2021年度拟清退学籍研究生名单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