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苏教研〔2016〕9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名单的通知》公布的立项学科。其中,已进入江苏高校优势学科三期项目立项建设的学科不在终期验收范围之内(附件1)。
二、验收内容
对照各立项学科任务书,检查立项以来各学科在优质资源建设、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建设成效和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学校在政策、资源、经费等方面对各学科的支持情况。
三、时间安排
1. 2021年5月5日前,各学科完成《“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附件2,下称《验收报告》)初稿,同时准备好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PDF版)。
2. 2021年5月7日至5月11日,各学科登录“江苏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平台”(网址:http://jsxw.jse.edu.cn/,登录账号和密码将于系统开通后分别发送至各牵头学院),在线填报《验收报告》并上传标志性成果支撑材料(PDF版),同时将《验收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学科办。
3. 2021年5月11日至5月14日,学校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结果与“十四五”省重点学科申报密切相关,请各牵头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填报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院学科办联系,联系电话:88780097。
附件:1.“十三五”省重点学科终期验收清单
2.“十三五”省重点学科建设情况终期验收报告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