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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底研究生学籍清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8 编辑:梁浩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18年底研究生学籍的清退工作,并对拟将于20196月清退研究生学籍者进行预警提醒,具体通知如下:

12018年底的学籍清理。

本次学籍清退的对象为今年6月已预警的研究生(相关名单发送各学院)。若确已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但仍不能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者,请最迟于20181228日前提交个人继续延期半年的情况说明(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位论文的初稿)。该类研究生的学籍暂定保留至20196月底。

220196月拟清退学籍的预警。

2011级的博士生和2014级的硕士生原则上将于2019年6月清退学籍,请相关研究生尽快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3、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每位相关的研究生和导师,并请于2018年12月28日前将已签字确认的拟清退研究生名单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4、有特殊情况的研究生请尽快联系培养办,电话:88780089。截止至2018年12月28日,既未交延期的情况说明又未在发送学院的学籍清退表上签字确认者,研究生院将上网公示相关研究生的名单,公示半个月无异议后视同该生的研究生学籍自动清退。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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