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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28 编辑:梁浩 点击: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江大校[2017]187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内容要求,为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师资水平和质量内涵,学校决定2019年度继续开展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立项工作,具体如下:

1.申报对象

此次建设对象主要为开设面广的基础理论课和省优势学科的研究生核心专业学位课程,原则上开课人数不得少于30人。

2.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于4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学科)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根据实际开课质量和教学团队力量等综合评审,于418日前将《江苏大学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学院精品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等相关材料汇总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4月底研究生院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小组按照学科板块分类对申报的课程进行PPT答辩评审。每门课程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包含10分钟内容汇报及10分钟问题互动,答辩日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45月,研究生院公布评审立项结果,9月份启动专家随堂听课工作。

3.精品教材

立项建设的精品课程后期可根据自身课程建设需求,申请精品教材编写专项资助。符合条件的第一编写人填写《江苏大学自编研究生精品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4),531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本次精品课程立项遴选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原则,所有研究生学位课程尤其是核心专业学位课都鼓励进行精品课程申报,与农业工程学科相关学院应进一步加大精品课程建设的力度。请各学院(学科)高度重视,通知相关教学团队按照《办法》和本通知内容整合教学内容,凝练教学特色,研究课程内涵,积极申报,配合做好研究生精品课程的建设申报工作。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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