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江苏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管理办法》(江大研字(2018)15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1)内容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促进研究生案例库课程教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全面提升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师资水平和质量内涵,学校决定开展我校2018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建设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1)案例库建设范围包括我校适宜采取案例教学的所有专业学位类别。教学案例库的建设以课程为项目单位,案例库的内容应尽可能覆盖相关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核心课程,适度照顾选修课程。
(2)案例库的负责人应为校内在岗教师。校内教师也可联合校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能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申报团队共同申报。
(3)申报人或申报团队须系统讲授过所申报的课程或相关课程,在课程相应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条件
(1)每门课程案例库中应至少包括3个案例,每个专业学位类别或工程领域的系列案例库中应至少包括10个案例。
(2)案例的选材应结合企(行)业热点问题,或领域内重点问题,或实践中代表性问题,案例库中应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案例及原创性案例,其中原创性案例不得少于60%,支持多学科合作开发综合性案例,扩大案例的教学覆盖范围。
(3)案例库所含案例应以多媒体课件或视频案例等形式予以展现,课件应做到文字、图片、表格乃至动画相结合,每个案例的授课时间一般为1-2课时,且不得少于1课时的教学内容。
3.申报程序
案例库的建设采取“自主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办法,通过立项形式开展。
(1)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教学团队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案例库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附件2),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学科)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根据实际开课质量和教学团队力量等综合评审,于9月27日前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申报书》、《案例库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5)等相关材料(含电子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3)10月中旬前,研究生院分阶段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布立项结果。
4.立项资助
(1)案例库的建设根据其案例数量和质量,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一年,建设经费为1万元;重点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一年半,建设经费为3万元。建设经费分期划拨,立项后拨付50%,中期检查合格后拨付25%,结题验收后拨付尾款。
(2)验收通过的重点项目将作为申报上级有关部门案例库建设的培育项目,优先推荐。获批教育部或工程教指委立项建设的案例以及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的案例,每个追加8000-10000元的资助建设经费。
请各学院(学科)高度重视,通知相关教学团队按照《办法》要求精心准备,积极申报,共同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的建设工作。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