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博士研究生:
现将2002-2018级在读博士研究生中已完成课程学分的名单进行公布,详见附件。课程学分仍未满足我校培养方案要求的博士生须于学期初及时办理课程重修、补修等手续,并与博士新生一起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弥补本人课程学分的不足。
请广大博士生相互转告,课程学分有疑问者请联系: 培养办 0511-88780089。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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