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经今年上半年的学籍清理,现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底研究生学籍清退工作,并对拟将于2017年度6月清退研究生学籍者进行预警提醒,具体通知如下:
1、 2016年底的学籍清理。
今年上半年已办理“特别延期申请”的研究生,若确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并仍不能于2016年12月底前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者,请最迟于2016年11月16日(周三)前提交个人继续延期半年或一年的申请(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并附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该类研究生的学籍最多保留至2017年12月底,逾期自动清退。另外,逾期未提交“继续延期申请”者视同放弃,将于2016年12月底清退其学籍。
2、2017年6月拟清退学籍者的预警。
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及研究生培养方案等相关规定,2009级的博士研究生和2012级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将于2017年6月清退学籍(研究生名单详见附件)。请上述研究生尽快提交学位论文送审,免于清退。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相关研究生尽早完成学业。
附件:即将超期未毕业研究生名单.xls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