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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的通知

时间:2016-09-27 编辑: 点击:

根据教育部等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提高研究生的科学、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水平,促进研究生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学校经研究决定开设研究生公共选修课。

一、课程要求

1、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主要包含人文与艺术、国学与人生、科技与管理、通用技能训练、创新与创业等五大类课程,其教学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了解学科发展前沿和新兴学科动态、促进文理交融与知识结构优化,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公选课一般要求具有普及性,申报课程时尽量考虑学生实际需求,要求课程的适用对象及层次较广,适合全校大多数专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选修。

3、承担公选课的教师必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对授课内容的相关领域有一定深入的了解或研究。每位任课教师限报公选课1门。

4、每门公选课一般设为0.5-2学分,每个学分12学时左右。

5、公选课原则上安排在第二学期(春季学期)开课,鼓励任课教师采用在线课程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

二、课程管理

1、研究生公选课的管理由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等参照《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研究生新生选课期间,研究生院将单独公布拟开设的公选课及其教学大纲,引导广大研究生积极选修。

3、为保证教学效果,每个教学班人数上限原则上为180人。选课人数不足30人的公选课不予开课。

4、为鼓励各学院积极开设出高质量的研究生公选课,开课效果好的公选课将适当增加任课教师的工作量补贴。

三、申报程序

申请开设公选课的老师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请表”(含课程简介、课程整体设计、使用教材、适合对象等,见附表),10月3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申请表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培养办根据课程的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课程予以开课。

附表:江苏大学研究生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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