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大研字〔2022〕13号)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江大校〔2017〕360号)及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学籍清退工作,并对拟将于2023年6月清退研究生学籍者进行预警提醒,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学籍清理
2016级及以前的博士生(2014级及以前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2015至2016级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2017级及以前的硕士生本次原则上全部清理(今年上半年提交学位论文送审者除外)。清退时间为2022年6月底。
二、2023年6月拟清退学籍预警
2017级的博士生和2018级的硕士生原则上将于2023年6月清退学籍。请上述研究生尽快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相关研究生尽早高质量完成学业。学习时长超6年以上的博士生,其学位论文作为国家零干扰重点抽检对象。请相关研究生自查自检,做到学术严谨,严格把控学位论文质量。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