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时,因个人原因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者,请如实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填写“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汇总表”,并请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审批。
满足恢复入学资格条件后,可在次年4月底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申请,9月初与新生一起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须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合格后方可恢复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同放弃入学资格。
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与学校不存在任何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