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下同):
根据《江苏大学2021-2022学年春季学期返校方案》相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本学期研究生各项教学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注册
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研究生每学期报到后须及时进行学期注册。请各学院通知研究生于2月28日之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进行学期注册(“个人信息——学生学期注册”点击提交注册),并配合统计本单位研究生本学期报到注册情况,无故逾期未注册者,暂停发放2、3月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2、3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月上旬一并发放)。
二、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安排
前两周实行线上教学(如有调整,及时通知),2月21日起正式开课,21日上午课程暂停,进行线上升旗仪式及“开学第一课”,请相关研究生课程负责人会同教学团队开展教学研讨,完善教学设计,借助于在线课程建设资源和网络教学平台(腾讯会议、雨课堂等),将授课形式调整为线上教学模式。
课程教学中,要根据教学大纲,重新规划课程线上、线下讲授的教学内容,科学制定学生线上、线下学习的学时比例和作业(考核)方案以及成绩评定方案,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1、线上教学注意事项
①任课老师选择自己熟悉的在线教学平台,并将课程教学大纲、讲授内容等在线课程必需的教学资源上传至教学平台。
②任课教师需在教学平台上及时发布授课通告,提前告知学生该门课的授课进度、教学目标,以及学生需要提交完成的材料。
③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应及时跟踪学生的学习进度,关注学生的反馈情况。为确保研究生线上课程学习时间不冲突,建议任课教师的线上授课时间与本学期课堂授课时间一致。
④任课教师必须严格课程成绩考核,通过线上工具开展线上测验、作业、讨论等教学活动,形成详细的过程化学生课程考核记录。
2、线上教学方案的实施日程
①2月17日前,课程负责人会同教学团队成员讨论商定课程教学方案。
②2月18日前,各学院联系专业课任课教师通过微信或QQ建群。
③2月19日前,研究生根据课程学习计划扫相应课程二维码进入课程学习群。
④2月20日前,任课教师建立听课名单完整的线上教学平台(含课程教学QQ群、微信群等),做好开课准备。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确保研究生全部入群。
⑤2月21日,准时线上开课。任课教师最迟于2月21日(第1周周一)前上传课程教学日志,确保课程教学的正常进行。
三、课程成绩登记表的交送
上学期开设并完成的课程,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请各学院提醒相关任课教师及时补录,并配合做好院管课程“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的催交工作,最迟于2月23日(第1周周三)前将“研究生成绩登记表”纸质稿交至培养办,同时请做好学院研究生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四、课程成绩的复核
上学期开设结束的课程,成绩复核最迟于3月9日(周三)前完成,成绩复核申请需以学院为单位汇总。请各学院2月25日(周五)前将研究生个人递交的“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汇总后交培养办(逾期不提交申请表,视作对成绩无异议,不再接受复核申请),培养办组织相关任课教师查询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研究生本人。
五、课程重修、补修等手续的办理
对于需要进行本学期课程重修、加修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于2月17日至2月25日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中提交申请。各学院做好研究生选课名单的增补统计工作,并将此部分学生加入管理信息系统相关课程名单。未事先提交“申请”的研究生,其重修、加修的课程及学分一律不予认可,请通知相关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六、实践教学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和基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2020级专业学位硕士实践工作,在派出专业学位硕士开展实践前,应严格履行学校审批手续,并做好外出实践期间的疫情防控教育,不得安排研究生赴中高风险地区的企业开展实践。严格掌握实践动态,确保每位专业学位硕士实践安全有保障。
参与校外实践的研究生要认真遵守实践所在地区和单位的防疫要求。按照住宿点-实习点“两点一线”模式开展实践,减少外出,路途中戴好口罩,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条件差的场所。
如国家与实践基地疫情防控政策发生变化,实践教学安排可视情况调整时间、地点和方式,必要时将切换为线上教学。
七、拟毕业研究生创新项目的结题
根据《江苏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有创新立项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报批送审前必须完成项目的结题工作。请已承担创新项目,本学期拟毕业的研究生最迟在论文送审报批截止前10天将符合要求的结题材料报培养办审核(相关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页),以免延误学位论文送审工作。
八、硕士生开题和博士生综合考核等安排
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规定,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8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博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满16个月方可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的要求及考核办法》、《江苏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核实施细则》,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进度和要求执行。
九、研究生工作室
各学院所有研究生工作室的管理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江苏大学研究生返校后研究生工作室管理办法(附件2)。
十、其他事项
各位研究生导师继续按照学校“防疫”统一要求,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并指导与督查科研进展、论文相关工作。对于暂不返校、暂缓返校和需要隔离观察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需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与所指导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逐一了解学生健康状况、思想状况与心理状态,并合理布置科研、学习任务,主动为研究生提供学习和研究资料,进行科研进展、论文相关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学期初,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请各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具体事宜,按规定时间进度与研究生院共同做好2021-2022学年春学期研究生的各项工作。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