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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0-20 编辑:荆海涛 点击:

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文件要求,现就落实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及范围

1、本次博士生导师采集对象范围:20209月1日至2021930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博士生的指导导师及合作导师,2021-2022学年已不再担任博士生导师(已离退休、已去世、已解除导师聘用关系)的相关人员数据信息可不采集。

2、本次博士生采集对象范围:20209月1日至2021930日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

3、本次项目采集范围:处于采集对象范围内的博士生导师于20209月1日-20218月31日主持的在研或结题项目。

特别提醒:采集对象范围截至2021年930日,项目采集范围截至20218月31日,我校教育事业统计代码为4132010299

二、填报要求

1、此项工作涉及各二级培养单位招生计划的分配以及每位在职博导的招生与培养等方面,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数据信息精准,按时完成博士生导师及博士生信息采集工作。没有纳入教育部信息采集系统的博士生导师,下一年度不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

2、填报时间:112日前各博士生招生单位将信息数据按照各表汇总后发至学位办邮箱xwb@ujs.edu.cn

3、联系人:学位办 乌慧玲荆海涛  联系电话:88797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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