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定于2016年1月16日、17日进行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专业基础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
(一)复试分数线
1、工程硕士:GCT总分≥190分。
2、工商管理硕士:总分≥133分。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报到时间:1月16日上午8:30—11:00,地点: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大楼519会议室。
2、专业基础课笔试时间:1月16日下午2:30—4:30,地点:江苏大学研究生院大楼。
3、综合面试时间:1月17日全天,地点:详见报到现场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复试者,视同放弃复试资格。
(三)录取办法
第二阶段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笔试为百分制,专业综合面试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我校在综合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GCT成绩×80%+专业基础课笔试成绩×2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