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国家专为工作繁忙、抽不出足够时间脱产学习而在工作中又做出一定成绩的在职人员开辟的一条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修完规定学分并完成相关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最终获得证明自己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硕士学位的有效途径。我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同意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有关规定的通知》和《江苏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本校接受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
(一)学术学位:
招生单 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生专业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刘老师 |
0511-88790170 |
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 |
002 |
农业装备工程学院 |
高老师 |
0511-88805820 |
生态学、农业工程 |
003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曹老师 |
0511-88780190-601 |
材料科学与工程、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 |
004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11-88797620-2008 |
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交通运输工程 |
005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许老师 |
0511-88787393 |
力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06 |
流体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徐老师 |
0511-88790278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水利水电工程、生物医学工程 |
007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杨老师 |
0511-88780311 |
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农业工程 |
008 |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
陈老师 |
0511-88790931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009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郎老师 |
0511-887802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10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孙老师 |
0511-88799523 |
生物学 |
011 |
管理学院 |
段老师 |
0511-88790129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
012 |
财经学院 |
陈老师 |
0511-88792100 |
应用经济学、统计学 (经济学)、 会计学 |
013 |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
韩老师 |
0511-88790203 |
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4 |
理学院 |
范老师 |
0511-88780161 |
数学、电子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 |
015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李老师 |
0511-88797036 |
力学、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016 |
化学化工学院 |
郝老师 |
0511-88790187 |
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 |
017 |
医学院 |
顾老师、陶老师 |
0511-86102012 |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 |
018 |
药学院 |
王老师 |
0511-85038451 |
药学、中药学 |
020 |
外国语学院 |
赵老师 |
0511-88790228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02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杭老师 |
0511-88780251 |
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
023 |
教师教育学院 |
冯老师 |
0511-88791127 |
教育学 |
025 |
艺术学院 |
王老师 |
0511-88780182-610 |
美术学 |
(二)专业学位:
招生单 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招生专业 |
017 |
医学院 |
顾老师、 陶老师
|
0511-86102012 |
临床医学 |
二、申请对象
(一)以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硕士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18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2、申请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有关材料已提交学位授予单位,并经学位授予单位审查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二)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三、学习方式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由校方配备1-2名指导教师负责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指导。学习过程分为:课程学习、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工作。
(一)课程学习:
申请学位者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至多六年内完成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相应专业全部课程,并通过国家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部分学科专业(见附件1)还需参加专业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六年内,若未按照我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结构修满规定学分或未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则本次申请无效。
(二)临床能力考核(仅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者):
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在完成上述课程学习外,还需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六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则本次申请无效。
(三)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不得少于一年,且应在通过全部考试、考核后的两年内提交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
四、费用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费用为30000元/人(不含教材费、住宿费及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有关费用)。第一阶段现场确认成功后缴纳10000元课程学习费,第二阶段论文工作及送审环节缴纳10000元,第三阶段申请学位环节缴纳10000元。
五、报名(包括网报和现场确认)
(一)网报
申请人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www.chinadegrees.cn),进入“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具体规格见附件3),提交申请。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包括采集个人图像及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接受资格审查等,应提交以下材料:
1、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3、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仅针对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者);
4、申请人单位介绍信(须写明“办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手续”,且须有单位领导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现场确认时间:3月1日—3月30日和9月1日—9月30日,每周五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前请提前电话联系学位办。
现场确认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研究生院大楼515室(学位办)。
联系电话:0511-88797289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