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26-03-16 编辑: 点击:


一、简介

江苏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以及首批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同意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江苏大学关于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二、报名条件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33月底之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3月底之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三)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资格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所申请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三、招生专业  

学院名称

学科名称

学科

代码

授予

学位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5

工学

财经学院

应用经济学

0202

经济学

统计学

0270

经济学

会计学

120201

管理学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

0808

工学

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

工学

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1

工学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082804

工学

法学院

法学

0301

法学

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工学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30

工学

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7

工学

机械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4

工学

计算机科学与通信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2

工学

教师教育学院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

法学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

0802

工学

汽车工程研究院

机械工程

0802

工学

交通运输工程

0823

工学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32

工学

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

0701

理学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生物学

0710

理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力学

0801

工学

土木工程

0814

工学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0501

文学

药学院

药学

1007

医学

中药学

1008

医学

艺术学院

设计学

1403

艺术学

能源研究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7

工学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0807

工学

四、报名流程

(一)学员预报名

2026318831日,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填写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本人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到各招生学院指定邮箱,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网上申请

202681日—831日,申请人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必须是蓝底照片),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仔细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未提交者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202694前,各学院对收集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江苏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预审汇总表纸版和电子版(附件3)至研究生院审核备案。研究生院初审通过后,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申请人必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学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申请人若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可登录“学信网”(https://xwrz.chsi.com.cn/gateway),打印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

3.申请人单位介绍信原件(须写明“办理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手续”,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还需提供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证明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培养流程

申请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要求缴纳学费,方可获得入学资格,培养时间自申请人信息注册入库之日起开始计算,不得超过六年。超过六年者,将予以清退。培养过程总体分为两个阶段。

(一)课程学习及全国统考

申请人入册后的两年内,由申请学位专业所在学院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课程学习形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课程学习一般采取与我校研究生同堂上课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课程考试严格按照相同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考试要求和评卷标准。课程考试合格者,取得相应学分。

四年内(含课程学习的两年),申请人须参加一年一度的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试科目包括外国语(我校限考英语)和学科综合(部分专业参加)。申请人自行报名,考试时间一般为5月下旬,报名时间为3旬。英语和各学科综合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下载

六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或未通过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者,本次申请无效。

(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申请人通过课程考试和全国统考后,方可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研究工作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在导师的指导下,申请人认真开展论文选题、撰写、中期检查、送审、答辩以及学位申请,各环节要求一律遵照学校学历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通过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全国统考成绩合格,科研成果满足“科研训练积分制”的要求,论文送审合格且通过答辩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后,授予硕士学位。

(三)临床能力考核

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者除需完成课程学习和通过全国统考外,还需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六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本次申请无效。

六、相关费用

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费以学校财务处备案的标准执行。

七、人事关系与学习纪律管理

(一)在读期间人事关系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采取不离岗的学习方式。在读期间,申请人的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或档案留存单位,工资福利、医疗保险等均由原单位负责,不享受全日制研究生相关待遇。

(二)学习考勤与违纪处理

1.教学考勤与请假规定。申请人要严格遵循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凡因故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准或超过假期不办理续假者,参照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2.学习纪律与违纪处理。申请人在读期间,应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凡有违纪者,按学校研究生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以及线下学习、参加考试等发生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3.申请人入学后即可报名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宜,依照教育部当年通知执行。

4.自本简章发布至申请人资格复核前,如遇国家政策变动,以最新国家政策为准。

5.我校没有与任何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和联合办学,没有委托任何人、任何机构代为招生。如果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招生所引起的矛盾和纠纷,其后果自负,学校概不负责。

6.本简章由江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学位办葛老师,联系电话:051188797289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江苏大学继续教育处

2026316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