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留学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确保本学期留学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程成绩登记表报送
上学期开设并完成的课程,仍未在系统中录入成绩的,请各学院要求相关任课教师及时录入,并做好“成绩登记表”的催交工作,最迟于9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收齐交国际教育办公室。
二、课程成绩复核
上学期开设结束的课程,成绩复核工作于9月上旬完成。请各学院通知需复核成绩的留学研究生尽快递交“成绩复核申请表”,学院汇总后最迟于9月6日前国际教育办公室,国际教育办公室组织相关任课教师进行成绩复核。
三、课程重修、补修等手续办理
2018级、2019级春季班需重(补)修课程的留学研究生,请于9月6日前按要求填写纸质的《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重修、退修、补修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汇总审核后于9月9日前交国际教育办公室。未事先提交申请表的留学研究生,其重修、补修的课程及学分一律不予认可,请通知相关留学研究生严格遵照执行。
四、师生双选及培养计划提交
由于部分学生在录取时并未确定好导师,请相关学院尽快组织硕士研究生新生完成师生互选工作,互选名单确定后,请通知硕士研究生新生尽快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提交师生互选结果。所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需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计划,选定学习计划并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提交。研究生选课结束,请通知新生导师及时登录系统审核,审核通过视作研究生课程选定。
五、课程排课
留学研究生公共学位课以及跨学院开设的数学类学位课,其排课工作由国际办承担排课任务,其余课程排课工作由各学院承担,具体事宜待2019级秋季班留学研究生新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六、留学研究生开题环节
留学研究生开题工作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2014版)”中提交。留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20个月后方可申请送审答辩,留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核通过10个月后方可申请送审答辩。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规定时间做好本学期留学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工作。
江苏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