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1年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巡查工作自查推进会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的通知》(学位办〔2021〕23号),经研究,决定召开2021年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巡查工作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下午2:30
二、会议地点
研究生院519会议室
三、出席对象
相关校领导、管理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艺术学院主要负责人、研究生院领导、部分校级研究生教育督导及其他相关人员。
四、汇报要求
相关学院负责人根据各专业学位专项巡查方案要求,以PPT形式分别汇报10-15分钟。
研究生院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专项巡查的通知(学位办〔2021〕23号)
2. 2021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3. 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4. 2021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
5. 2021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质量专项巡查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