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近日,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2〕17号),现予转发。
一、推荐要求和报送
根据文件精神,获得2017年或2021年江苏省高等教育类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以及近五年本单位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的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均可申报推荐。有意申报的单位请认真学习、仔细阅读通知精神(见附件),认真提炼总结,高质量填写表格各项内容,于9月23日16点前将申报材料交研究生院质量办,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二、推荐评选专家
请各单位积极推荐评选专家,每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于9月20日17点前报送推荐评选专家信息表。专家推荐要求如下:
(一)坚持原则,客观公正;
(二)学术造诣高,教学与评审经验丰富,应具备正高职称;
(三)不得为本次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联系人:施忠、周正嵩;联系电话:88796828、88789072
附件: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