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
2019年研究课题网上申报的通知
医专业学位委〔2019〕6号
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关于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医专业学位委〔2019〕1号),2019年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于5月27日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1.此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填报方式。
2.申报网站为“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medgrad.cn/)右下角课题申报模块,或点击链接http://ktsb.medgrad.cn/。
3.课题立项申报步骤详见附件2《中国医药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二、申报时间与程序
1.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5月28日至6月14日,6月14日24:00,申报系统关闭。
2.单位网上审核时间:申请人申报的课题需所在高校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教指委通讯评审程序。单位审核时间为6月20日24:00前。
3.系统关闭后,未能提交的项目以及未通过单位审核的项目,不能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三、申报要求
1.申请条件
课题申请者应在医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领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雄厚的理论研究实力,并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创造研究条件的能力,所在单位应是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课题研究队伍应尽可能实行一线教育管理者、专家学者、研究生导师及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的有机结合。
2.申报限额
申请单位项目申请总数为具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专业授权点数量的4倍。课题重点向四类专业学位教育研究倾斜。对于2017年立项课题,未能按期结题的单位,将按照1:1比例核减申请和最终立项数量。
3.申请人要求
获得2018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2019年研究课题的申请。获得2017年研究立项课题的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期结题者不得以第一申请人(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2019年研究课题的申请和立项。
4.经费拨付
秘书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研究内容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对A类和部分B类课题确定支持经费数额;对其余B类课题确定补贴经费数额。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获批课题项目给予相应的配套经费支持。
5.课题管理
项目课题按照《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课题管理办法》及《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学专业学位工作委员会)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对本次研究课题进行管理,并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和学术交流。
四、注意事项
1. 最新课题申请书(评审版)模板请见附件1或在申报程序对应的环节中下载,原发布的申请书自行废止。
2.本次研究课题评审采取盲评方式,申请人申报的课题申请书正文中(包括队伍组织方式)不得有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将不能通过形式审查。
3.网站于5月28日正式试运行,测试阶段所有填报信息已全部清空,对于测试阶段上传的课题申请书不予留存,请前期填报信息的单位和个人重新填报相关材料。
4.高校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账号及使用手册,另行发布。
五、联系人
全国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尉锐楠 电话:010-82805395
金 鑫/黄永欣 电话:010-82805042
贾金忠 电话:010-8280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