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
根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学会秘〔2018〕3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本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学院(中心、研究院、研究所,下同)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在研究生教育理论研究中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或者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可申请教育成果奖。全部或部分成果已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和相关一级教育类学会教学成果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
1. 申报人按成果类型填写教育成果奖申请书(附件1、2)、撰写成果报告、收集佐证材料、推荐信及其他补充材料,上述教育成果奖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七份)请于4月27日前报送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研究生院大楼513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zlb@ujs.edu.cn。
2. 研究生院在5月4日前组织专家对教育成果奖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成果。
3. 拟推荐成果申报人在5月5日—17日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网站(网址:http://www.csadge.edu.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交申报材料、打印申请书。拟推荐成果申报人须在5月17日前建立网站展示与提交申请一致的成果材料。
三、其他事项
“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范围、奖项设置及申报评审程序详见《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附件3)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附件4)。
各学院须全面发动,深入研讨,积极做好本届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申报工作。鼓励学院、学科整合成果,联合申报。
研究生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老师,88796828。
附件: 1.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研究类)
2.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申请书模板(教育实践类)
3. 第三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通知
4.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选办法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