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掘我校研究生优质课程教学资源,推动研究生课程教学,由知识传授向能力提升转变,现根据《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江大研[2016]13号)(附件1),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校管课程质量评价暨A档课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应为当年开设的研究生学位课程(含公共学位课、基础理论课、核心专业学位课),能体现我校学科特色,教学内容系统、全面,教学手段和方法新颖,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果突出,能够代表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的实力和水平。
2.任课教师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长期从事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3.除研究生公共学位课接受个人申报外,其他学位课程必须以课程组申报。
二、申报程序
1.课程申报
课程申报统一填写《江苏大学研究生校管课程A档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2),B档课程不单独接受申请。请研究生课程负责人于2016年10月9日前将“申报表”交开课学院。课程申报所涉及的教学研究课题、教学研究论文、主编的研究生教材、获得的校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等支撑材料须提供证明。
2.单位推荐
各开课学院于2016年10月14日前完成本单位申报课程的评选与推荐,并将“申报表”(含支撑材料)及《江苏大学研究生校管课程A档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3)纸质文档交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同时将“申报表”及“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邮箱:ZLB@ujs.edu.cn。
三、初审、评审及评定
1.初审
研究生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其中,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课程情况和课程申报人基本情况,质量办审核课程申报支撑材料。
2.评审
研究生院对初审合格的申报课程组织听课评价(包括学生评价、督导评价与同行评价)。
3.评定
会评专家综合评定课程等级(A档和B档),并进行公示十日。
4.任何个人(单位)对公示的研究生A档和B档课程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研究生院提出。研究生院组织专家以现场听课、组织研究生座谈和查阅教学资料等形式进行复核。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88796828
附件1:江苏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暂行办法
附件2:江苏大学研究生校管课程A档申报表
附件3:江苏大学研究生校管课程A档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