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研究生教师以学术造诣和人格风范引领研究生成长成才,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决定开展新一届优秀研究生教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依照《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师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上一届已获评“优秀研究生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的,原则上不再参评。本次评选材料的统计日期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评选程序
1. 申报。3月25日—4月20日,申报人填写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报表(附件2)。
2. 初评。4月30日前,各单位审查申报材料,组织初评。初评结果由各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单位负责填写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
3. 评审。5月上旬,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公示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
三、其他事项
1. 评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客观公正、严格遴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建立健全将评选结果应用于研究生教育资源分配的激励机制。
2. 各单位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名额以学科归属和在编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数为基数,按10%确定。优秀研究生任课教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不限推荐名额。
3. 学校将对优秀研究生教师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进行表彰,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相关评选。
联系电话:88796828,邮箱:zlb@ujs.edu.cn。
附件:1. 江苏大学优秀研究生教师评选办法
2. 优秀研究生教师及研究生导师团队申报表
3. 推荐人选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