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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研究生院部分固定资产的公示

时间:2024-05-09 编辑: 点击: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拟处置23台件单价20万元以上的资产(明细见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58日至515日。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4515日前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财〔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财〔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财〔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研究生院近期拟处置的单价20万元以下的设备类资产进行公示,拟报废设备明细见附件。

如对拟处置资产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17日前与综合办联系,联系方式:8879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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