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研究院/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关于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若干事项安排的通知》和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学校须每年编制《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并定期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为做好我校《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制和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填报范围
2013年以前(含2013年)获得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2013~2015年获得授权且专项合格评估结果达到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具体参评学位点清单见《江苏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参评点情况表》(附件5)。
二、编制和填报内容
《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制是对各学位授权点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以人才培养为核心,重点评估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研究生培养质量标准,从目标定位、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条件建设、管理服务、社会贡献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样表见附件6和附件7。
三、编制和填报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12日前完成《年度报告(2021)》和《信息表》的编制和填报工作,并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报研究生院学科办。
2、《信息表》后期还需要在国家指定信息平台上报,具体上报平台和上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年度报告》和《信息表》是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必备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对我校各学位点研究生培养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旨在发现存在的问题,明确发展方向,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院、学科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材料编制和填报工作。
2、根据文件要求,此次报送的《年度报告(2021)》的统计时间段为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信息表》的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经脱密后须按年度向社会公开,并将作为教育行政部门抽评的重要材料;《信息表》须在国家相关平台进行上报。请各学院要务必组织做好本学院相关学位授权点《年度报告》和《信息表》的编制工作。
3、由二个或多个学院共建的学位授权点,由牵头学院负责做好组织工作。
4、各学院、学科要确保《年度报告》和《信息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对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的学位授权点,将直接列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经整改仍然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所授学位的学术水平,将撤销学位授权。
5、编制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随时与研究生院学科办联系,联系人:束长安、徐媛晖,邮箱: xkb@ujs.edu.cn,电话:88780097。
研究生院
2021年11月22日